对于心理障碍问题有很多人是不能做出正确的判定的。以下是yjbys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欢迎阅读。
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的判定方法与判定标准
心理是脑的功能,是对客观世界能动的反映。心理障碍是在心理社会因素和生物学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
在过去的生物医学模式中,所谓健康,就是指人体的生物组织没有损伤,个体没有躯体症状和体征,经各种化验检查和特种仪器检查都找不到躯体任一部位有病的证据。但是,现在看来,单从生物学角度看待健康是不够全面的。随着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应该从心理学、社会学角度综合考虑健康问题。WHO对健康的定义是:健康不仅仅是指没有疾病,而且是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如果个体在身体上没有疾病,这只是说他具备了身体健康;如果个体在心理和社会功能方面处于完好的状态,则称为心理健康。
判定心理健康和心理障碍,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统计学方法 是心理测验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判定方法。如同人的身高、体重、血压、血糖等有一个大致正常的范围一样,正常人的心理活动尽管个体之间有较大的差异,但总体上有一个分布比较集中的区域。如果偏离常态分布,超过某个界限值,就可视为心理障碍。这种判定方法的好处是操作比较简便,有客观的统计学标准。但缺点是人群中的少数人(如智商特别高的天才)就可能被当作是偏离正常范围而被错误地诊断为心理障碍。而且,无论社会如何进步,即使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心理都是健康的,只要按统计学的标准,就总是有1~5%的个别人会被认为存在心理障碍。
2.社会学方法 人的行为或心理是否健康、正常,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有不同的标准。如同性恋在有的社会文化中被看作是一种病态的性行为,而在另一种社会文化中则可能被视为正常。每个个体所生活的社会文化背景,对其心理、行为、社会角色都有约定俗成的要求。如果一个人能够很好的扮演他的社会角色,社会适应能力比较强,且社会化程度比较高,达到了该社会文化对他的要求,他就会被认为是心理健康的,否则就会被看作有心理障碍。精神障碍的亲属、同事、朋友经常使用这种标准,并以此建议病人到医院就诊。
3.生物学方法 是通过对躯体进行生物学检查来判定心理是否健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诊断躯体疾病时经常使用,如通过心电图可以对心肌梗死进行诊断等;由于临床工作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对躯体疾病进行诊断,所以人们希望能够使用某些生物学的指标对心理是否健康或疾病进行判定。尽管这种想法驱使科学工作者进行了多年的艰苦努力,但至今仍未能发现对诊断心理是否障碍确实可靠的躯体生物学指标。其主要原因是,尽管心理是脑的功能,但心理同时又是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因此,单纯采用躯体生物学检查的方法就难以对心理活动作出全面的解释,也就难以准确判定一个人是否存在心理障碍。
4.心理学方法 根据测量学的原理,测量是两个同属性事物的比较,如测长度要用尺子,测体温要用体温计,测血压要用血压计,而如果用体温计测血压是不正确的。依据测量学的基本原理,判定心理活动是否健康,主要采用心理学方法。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一定会表现在他的心理及行为活动之中。这些心理活动通常包括个人的内心感受和外部行为表现两个方面。人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否符合社会的要求,可以看做是个体心理活动在群体中的外在表现和延伸。因此,只有心理学方法才是判定心理活动是否健康的根本方法。当然在使用心理学判定方法的同时应注意结合使用统计学和社会学方法。
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的判定标准
现代心理学认为,健康与疾病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同一序列中的两极。健康与疾病只有程度上的不同,而无绝对的界线,而且健康不是某种固定的状态,它会因社会、心理、生活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心理健康解释为:心理健康指个体心理在本身及环境条件许可范围内,所能达到的最佳功能状态,而不是指绝对的十全十美。怎样衡量心理健康是医学及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有许多学者进行过探讨与论述,并列出了一些标准。由于许多心理学家从健康的不同角度去探讨,因而所提出的标准也有所不同。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与Mettelman提出,正常的心理应达到以下十项标准:1.充分的适应能力;2.充分了解自己并对自己能力作适当的估价;3.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4.与实际环境保持接触;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6.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8.适当的情绪发泄与控制;9.能做有限度的能力发挥;10.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情况下,对个人基本要求作出恰当的满足。近年来,人们认为这10项标准有参考价值,只是对人的评价不宜要求过高。正常人并非毫无瑕疵,多数人不能完全适合以上标准,对于一般人,倘若轻微不合,但有相当完善的社会生活,仍可以视为正常。
综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国内学者提出,心理健康应具备下列8条标准:
1、智力应在正态分布的多数人范围之中 对客观事物能做出正常反应,即个体的心理年龄与实际年龄基本相符,行为反应适度,不背离社会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能实现自我追求。
2.适应能力 对环境(自然与社会)的适应能力,尤其是对变动的环境能否良好的适应,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准。环境的改变,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心理反应,但有些人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反作用于环境,成为环境的主人。有的人则无法适应新的环境,只是做环境的奴隶,新环境的牺牲品。在旧环境尚能勉强的适应,一旦环境改变,则忧心忡忡,焦虑,恐惧,甚至出现各种精神病性症状与躯体症状。 适应能力与人的神经活动状况,生活经历,学习锻炼有关。
3.耐受控制力 对精神刺激或压力的承受或抵抗能力就是耐受力;对自己的情绪、情感、思维等心理活动自觉地、能动地加以控制与调节的能力就是控制力。 不同个体对精神刺激的耐受力不同。有的人虽然有强烈的情感冲击仍然非常理智,有的人则可能出现明显的情感反应。人的先天素质,如神经系统活动类型,气质类型,个人的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个人的认知,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生活中锻炼出来的意志及生活信念等,都可以缓和个体对精神刺激的反应程度。
4.意识水平 意识是人的心理觉醒水平,是心理活动的基础和背景,它制约着人的整个心理活动。临床上常根据意识清晰度将意识水平分为清晰,嗜睡,昏睡,昏迷等。
5.社会交往能力 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标志着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人际交往的水平与人的性格,经历有关。一般外向的人交往面比较广,内向的人则交往较少,这都是正常的。但是一个人毫无理由的将自己封闭起来,变得冷漠无情,就要考虑他是否有心理障碍相反,一个人毫无选择的广泛交往,见任何人都十分热情也应考虑他是否有精神疾病。总之,人在交往中应该适度,应该与交往中的社会角色,社交环境相适应。
6.康复力 是指在蒙受精神打击和刺激后心理创伤的复原能力。生活中任何人都难免会受到心理创伤。在受到创伤后,人的情绪会有波动,行为会偏离正常,可能会导致躯体症状或疾病的出现,甚至出现极端念头。从心理挫折中恢复正常的能力也应是心理健康的标志之一。 从心理创伤中恢复的快慢因人而异,由于人的认知能力,成长经历不同,对事物的评价不同,以及个人的气质与性格不同,会使人康复的快慢有所不同,而且挫折给人留下的伤痕也不同。如一个性格开朗的人可能变得呆滞,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可能变得更加谨慎胆小,一个孤独性格的人可能变得犹豫不决。有的由于过去的创伤,以后对此类事件十分敏感,容易再次受到打击;而有的人则完全康复,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7.自知和自爱 自知是一个人能较为客观的了解自己,并能正确而顺利地适应发展着的社会环境,从而保持一种积极稳定的心态。自知包括自我观察,自我认定,自我判断,自我评价,自我理想和自我接纳等。一个人的自我意象与实际自我的差别越大,对心理健康的影响也就越大。当两者比较接近或吻合时,则人的心理比较稳定平衡。 自爱包括自尊,自信,自强与自制等内容。一个人的心理健康的首要观点或中心观点便是“自信”,对某些疾病的而言,如果能增强其自信心,使之敢于承认自我,接纳自我,从而敢于面对现实生活,其病就可自愈。
8.人格的完整与协调 人格是个体在长期的生活经历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心理活动特征。个性心理特征一旦形成之后,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并且在生活中显示出与他人的不同之处,即具有独特性。一个有完整协调人格的人会在生活中积极的适应社会,有效的应对各种心理社会应激。
判定心理健康与心理障碍的一般临床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临床医生经常使用下面的临床标准来简捷的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心理障碍。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心理与环境(自然和社会,特别是社会环境)的统一性 即观察一个人的心理活动及行为是否符合其所生活的环境对他提出的要求,他的谈吐,情感及行为反应是否能被常人所理解,使人感到不离奇,不出格。如果其心理与环境是统一的,说明此人心理活动主、客观是统一的,从这个方面讲则属于正常的。
2.心理活动自身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即在正常情况下,心理活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心理活动中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是相互配合、整体协调的。例 有高兴事--高兴;
3.个性的相对稳定性 个性是从出生开始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旦形成之后,便保持相对稳定。这种稳定性表现在他的各种心理活动中。例一个人受到强烈的心理刺激后,本来乐观开朗的性格突然变得沉默寡言,---这种个性稳定性的改变表明出现了问题。
心理障碍的检查与诊断
心理障碍的检查(精神检查)是正确诊断心理障碍的依据。包括采集病史和精神状态检查两个部分。